问 : 新《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的总则部分有哪些主要变动?
答 : 新《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的总则部分一方面强调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普遍服务的宗旨 , 另一方面又为适应邮政业务的发展和满足用户需求 , 规定了规则中条款的可变性。即 , 本规则相关条款随着业务的发展 , 随时调整修改 , 修改部分以相关文件为准。
问 : 邮件业务分类的规定有哪些主要变动?
答 : 新《邮处》基本规定中的邮件业务种类按内件性质分为函件和包件两类 , 其中函件类增加了邮简、邮送广告业务种类 , 包件类增加了直递包裹的业务种类。
按处理手续分为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新增加了给据邮件仅接受寄件人查询及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按寄递区域分 : 为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对本埠函件的互寄范围限定为地级 ( 含地级 ) 以上城市以市属城区 ( 不含市辖县和飞地 ), 县 ( 含县级市 ) 以及县境为范围 ( 不含飞地 ) 。若县政府与地级市政府驻地同在一个城区的、在城区范围内互寄的为本埠函件 , 超出的为外埠函件。
问 : 函件的准寄范围规定有哪些主要变动?
答 : 新《邮处》对函件的准寄范围规定变动较大 , 其中信函的准寄范围规定了 7 项 , 即 ,1 、书面通信 ;2 、各种公文、合同 ;3 、各类单据、报表 ( 空白报表除外 ) 、票据、有价证券 (, 如未使用的邮票、代邮资的封、片、卡 ) 等 ;4 、各类事务性通知 ;5 、各类稿件 ;6 、各类证件 ;7 、其他适于邮寄的物品和文字载体 , 只要符合信函规定的重量、尺寸限度和封装规格 , 寄信人愿意按信函资费标准交付邮资的 , 也可作信函交寄。
对空白报表、征订单及印有、“内部”字样的书、报、刊、教材等资料没有必须作信函交寄的,可以选择按印刷品交寄。 其他如光盘、磁盘等 , 少量的可按信函交寄 , 量大时可按包裹交寄。
对明信片定义为 " 明信片是一种露封交寄的具有通信性质的卡片式邮件 , 并将回音卡也列入明信片类邮件。
对印刷品的准寄范围放宽为除规定接信函寄递以外的各种书籍、报纸、期刊、教材、目录及各种印刷的图文资料等可按印刷品寄递。取消对印有标准书号、刊号等限制。封装方式也适当放宽 , 如挂历、字画等可选择卷寄的方式。
问 : 邮件业务种类有哪些主要变动?
答 : 函件业务种类恢复了邮简和回执业务种类 , 增加了邮送广告业种类。
邮简是信封和信纸连在一起 , 折叠后将各边封合 , 形成信封状 , 按信函交寄的一种函件业务种类。新《邮处》对邮简的规格标准、印制、发行、使用等内容也做了相关规定。
邮送广告是邮政部门按广告用户要求投递到指定区域指定用户群、无具体名称、经广告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规定的印刷广告及广告宣传品。
包件业务除包裹外 , 增加了直递包裹业务种类。直递包裹是装入带有邮政标志的封装容器 , 实行直收、直运、直投处理方式的批量包裹。另外 , 对包裹内不准夹寄信函 , 新《邮处》也不在作规定。
新《邮处》取消了旧规则规定的特种挂号信函、民用包裹、纸制品包裹、商品包裹、贵重包裹、航空邮件、邮政快件、代发广告等业务种类。
问 : 保价邮件业务规定有什么变化?
答 : 新《邮处》第 11 条对保价邮件业务的规定一是限定了作保价邮件交寄的邮件种类 , 包括 : 信函、包裹、直递包裹和特快专递邮件 , 不包括印刷品 , 印刷品 如需作保价交寄 , 可按保价信函或保价包裹交寄。
二是保价金额有所提升 , 每件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最多由原来的 1 万元、 5 万元提升至以人民币 100000 为限 , 直递包裹无保价限额。保价费仍按保价金额的百分之一收取 ( 直递包裹按千分之五收取 ) 。每件保价邮件最低收取保价费 1.00 元。
三是规定了以下三类物品均应按保价信函寄递 :1 、有价证券 ( 如国库券、国库券收据、债券、 , 邮票等 );2 、重要单据、证件 ( 如支票、增值税发票、储蓄存单、存折、保险单、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等 );3 、寄件人认为重要的其他文件 ( 如协议书、公证书、期货单、证据、合同等)
问:特准免费交寄的邮件有什么变化?
答 : 新《邮处》规定特准免费交寄的邮件仅限 4 种 , 即 :1 、烈士遗物 ;2 、义务兵免费信件 ;3 、按平常函件寄递的盲人读物 ;4 、邮政公事。取消了旧规则规定的寄给各级邮电机构或其负责人对邮电通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平信 , 封面上要注明“邮电公事”可以免费交寄的规定 , 以及特准半费寄递的邮件的规定。
问 : 邮件收寄方式有哪些新的变化?
答 : 邮件收寄方式上新规则增加了上门收寄方式和利用电话和计算机网络受理业务的新技术应用方式作为邮件收寄方式之一。
问 : 邮件收寄处理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 : 挂号函件的收寄处理增加了计算机收寄处理程序 ; 保价信函填写的内件清单一式二份改为填写保价邮件详情单一式四份 , 并增加加盖“保价信函邮费已收”戳记的规定 , 包裹邮件改变了原规定必须作保价交寄为用户有要求的作保价交寄的规定并增加了直递包裹业务的收寄规定。
问 : 邮件上贴哪些邮票视为无效邮票?
答 :(1) 已经盖销或划销的邮票。 (2) 通告停止使用的邮票。 (3) 拼补、污染、残缺或变色等难以辨认真伪的邮票。 (4) 从邮资信封或明信片以及各种印刷品上剪下的邮票图案。 (5) 邮票正面涂抹胶水、浆糊或以其他方式防碍邮票盖销的。 (6) 外国邮票和港澳台地区邮票。 (7) 畸形邮票。 (8) 非当日的邮资机符志。
极具潜力的混合邮件业务
混合邮件起源于欧洲。所谓混合 , 就是这项业务在信息传递的方式上既有传统的实物传递方式 , 又有现代的电子传输方式。它将用户提供的某种输入通信媒体转换成另外一种可供投递的通信媒体 , 一般是将电子数据转换为纸类邮件。混合邮件系统接受电子信息后 , 将这些信息以电子方式传送给距实物投递点最近的混合邮件打印中心 , 由打印中心按用户要求印制出精美的纸类邮件 , 然后封装投递。
混合邮件业务与传统实物投递业务相比 , 有很多优势。首先 , 它运用电子传输方式作为邮件传递方式 , 即快捷方便又使成本降低 , 利润增大 ; 其次 , 具有可增值性 , 它可根据用户要求在特殊纸张上制作高质量彩色印张 , 提高邮件价值 ; 第三 , 它的用户广泛 , 可以是大公司、大机构、公共事业单位等大宗用户 , 也可以是 l 个人、企业间的信息传递 , 它的传递内容随着科技的进步可以包括所有纸类文书。
近年 , 混合邮件业务在国外发展迅猛,其巨大的市场潜力有目共睹,可谓邮政发展的曙光。目前 , 邮政竞争对手也越来越重视这块 " 肥肉 " 。为确保邮政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 大多数欧美发达国家邮政都把发展混合邮件业务当成战略任务 , 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把它列为今后本国邮政发展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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